第四十章、珍宝

澹台明羽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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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去了三天,李寻欢、原随云都没有出现在浔阳城过,那个浔阳郊区的僻静精舍也已去人去楼后。房间有不少古董字画,因为人走得非常匆忙,没有拿走。

    金恩、许掌柜伫立在精舍前,十二个大汉轻手轻脚在精舍中来来回回的走动,一件件宝物在十二个大汉的仔细认真下搬上了马车。

    马车,一共来了十二辆马车。马车非常朴素,不过再朴素的马车都不是普通人所能坐得起的。马车就意味着非常尊贵的身份,马车上除了车夫便没有其他人了。

    金恩沉默望着来来回回将古董字画搬上车的大汉,半晌,他道:“倘若李寻欢回来了,我们该如何?”许掌柜回答得非常轻松,他道:“倘若他回来了,那就将东西还给他,毕竟他是我们的老板。”他的言语说不出的怠慢,轻视。那双眯着的眼睛闪动着一道道精光,眼神中流转着一个叫着讽刺的东西。

    金恩沉默了,他不再言语,不过一缕担忧却实实在在涌上他的心头,浮现在他的眉间上:李寻欢真的死了吗?他不由浮现起三日前他见到荆无命时候的场景。

    那夜,荆无命身上流着血,脸上也是惨白。

    金恩望着荆无命,他随时将斩了他,他对李寻欢有着一种非常特别的情感。他非常亲近李寻欢,因此他想杀掉任何不利于李寻欢的人。荆无命来到了这里,那说明李寻欢可能~死了。

    他不愿意相信,所以他问道:“李寻欢呢?”

    荆无命不说话,他自口袋中拿出了一只小刀,非常精致的小刀,不过小刀却用非常普通的铁矿石打造而成。刀弥漫着淡淡的威严,散发着睥睨天下的气息。这把刀除了小李飞刀还有谁?

    金恩望着这把刀很久很久,他曾日思夜想摸这柄飞刀的样子,他也曾宿夜不眠向着触摸这柄飞刀,如今飞刀在他眼前,他不可置信望着飞刀,眼神流露出一丝伤感。飞刀依旧,可惜飞刀主人已经换了。

    他声音有些沙哑了,他道:“李寻欢呢?”他再次问了这句话。荆无命扫了金恩一眼,他道:“我没有死。”

    金恩不再问了。

    荆无命还没有死,李寻欢呢?他不想再问了,他感觉李寻欢已经不再了。而后三天李寻欢没有再出现,一切的事情似乎都如他心中所想得那样,李寻欢死了。

    许掌柜扫了身旁的金恩一眼,他淡淡道:“金恩,自你做出那件事情后,你和李寻欢永远不可能成为朋友了。”

    金恩一震,他继续沉默了。

    精舍并不大,房间古董字画虽多,不过也有穷尽之时。在十二位大汉孜孜不倦的搬运下,精舍内的古董字画,值钱的东西也搬运完了。

    待东西搬运完全,许掌柜、金恩头也没有,坐进了其中一个马车,快马离开。

    一个青年攥紧拳头,狠狠望着许掌柜、金恩两个人。待他们走远,青年呸了口唾沫,道:“一群卑鄙小人,李寻欢活着的时候当别人的奴仆,李寻欢死了,便侵占主人的家当。哼,待我叔父来了,我当为李大侠讨回公道。”

    此人正是消失多天的陆君玉。那日陆君玉发现了福安客栈的秘密后,他便悄悄离开了福安客栈。他一路小心谨慎,因此非常顺利离开了福安客栈。

    他在江湖上也呆了些许时候,明白了些许江湖规矩,因此他虽年少气盛不过却也没有热血上涌去指责福安客栈的勾当。他想寻找到原随云后,而后一起去找福安客栈的麻烦。

    陆君玉虽因为那次荒郊之时,对于原随云没有什么好感,不过对于原随云的武功、智谋非常佩服。虽然为人不如何,不过也算一位君子。思量再三,所以决定寻原随云。

    不过原随云似如同烟雾一般,早已销声匿迹了去。因此没有什么办法,最后寻到了丐帮分舵和乔峰见上了一面,告诉他多日探寻的消息。

    最后因为福安客栈有大行动,陆君玉便追了过来,看到了如此情景。陆君玉望着这等情景长吸了口气,暂时平息了下心中的愤怒,暗忖道:“如今之计也唯有先去将这里的事情全部告诉乔峰大哥去,最后再做判断。”

    想起乔峰,陆君玉不由心潮澎湃。乔峰豪气盖云霄,他着实敬佩不已。他曾暗忖过做人就要做乔峰这样的大英雄大豪杰。

    人音已稀,偏僻的郊外有恢复了平日的宁静。

    中午,原随云、沉落雁、小花、一匹黑马在草上走过,回到了的精舍。原随云还没有死,也没有离开浔阳城。沉落雁牵着马,小花坐在马上。而原随云走在最前面,三人一马显得分外和谐。

    最近三天沉落雁寸步不离跟在原随云身边。并没有发生想象中霸王硬上弓的事情。她和原随云相处久了,愈加发现原随云这个人深不可测。原随云从来不轻易将情感流于表面,而且心机、城府、韬略具属一流。沉落雁虽有着美人军师之称,不过在原随云面前,她感觉自己所有的一切都无处遁形。

    她唯有诚实。

    三日,除了最开始半日沉落雁曾有过少许隐瞒或不诚外,她都已诚面对原随云。并非愿意,而是不得不如此。

    小花坐在马上惊讶望着敞开一片狼藉的精舍,道:“呀,李大哥的房子被人洗劫啦?”

    沉落雁眼闪一道异色,她有些羡慕可以随意言语的小花,她却不能如此。她扫了院内、房间一眼,而后道:“有非常多的车辙印痕,脚步也大小不一,应当是有一大批人来过这里,将房间的珍贵东西全部搬走了。”

    原随云没有言语,他闲步走进了精舍。

    除了两张桌子,八把椅子,几瓶酒外,所有的东西都被搬走了。三天,他一直住在着偏僻的房屋里。他望着眼前这一幕,心中无喜无悲。小花却没有原随云那么淡定,她双手插腰,大声呵斥道:“天啊,真被洗劫了,究竟是谁,竟然敢洗劫李大哥的家?”说着,小花挥动了小拳头,不过可爱多过凶恶,没有任何威慑力。

    沉落雁不言语,原随云十之*早就知道了这件事情。否则为何会在一个半时辰前忽然心血来潮带他们离开精舍去狩猎菜药呢?那时沉落雁看见一只乳白色的鸽子飞进窗户。

    原随云扫了房间几眼,继而将视线投在了沉落雁、小花两人身上,他道:“该走的迟早会走,该回来的迟早会回来,我们就在精舍再等几日吧。”说罢,原随云便吩咐小花将马上狩猎到的猎物拿下来,准备一顿丰盛的菜肴。

    在小花眼中原随云便是天,便是地。因此听到原随云的话,小花立马丢去心中的不快,高高兴兴的将马上的野兔、野鸡取了下来,她偏着脑袋正在思考准备做什么好吃的。

    沉落雁望着小花,也是沉默无语。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能够和原随云相处如此之久的小花自然也并非寻常人。沉落雁从小花身上看到了冷血。除了原随云外,小花对于天底下任何事情都不会太关心,她那柄放置于腰间的竹剑随时都可能出手已来斩杀除了原随云的任何人。

    前一刻害羞的女孩,会因为原随云的一句话而杀掉正和她言笑晏晏的人。因此沉落雁和小花在一起,会时不时感觉少许心寒胆颤。

    原随云扫了有些失神的沉落雁一眼,道:“知道我为什么支开小花吗?”

    沉落雁顿时有些谨慎起来,原随云喜怒无常的性格这些天她已经感受到了。她娇笑道:“我哪里知道原公子的想法呀?不过原公子既然支开小花那定有支开小花的到底。原公子想要对奴家说些什么,奴家洗耳恭听。”她的言语非常小心,她那双乌溜溜的大眼睛一眨不眨的望着原随云,带着媚态,然而更多则是带着一种谨慎随机应变。

    原随云凝视沉落雁半响,叹道:“你真是一个非常合格的下属,我非常喜欢非常喜欢。”

    沉落雁语塞,此时此刻,她不知道说什么。她感觉前所未有的气累,他惊讶这个世界上竟然还有着她无言以对人。原随云已经不止一次两次令她无言以对了。

    原随云微微一笑,他非常满意沉落雁的反应。沉落雁非常聪明,因此原随云对于沉落雁带着一份小心,他不能相对小花一样,对着投入百分之六十的放心,他只能对沉落雁投入百分之二十的安心。

    原随云永远不会彻底相信任何人,他永远不会。

    他微笑道:“我知道你心中有许多疑惑,今日我心情好,你有什么就快问,机会只有一次。”说完,原随云便不言语了。

    沉落雁感觉自己的心顿时跳得前所未有的快。那是一种如同初恋一般的感觉。沉落雁非常知道那并非因为她喜欢上了原随云,而是因为她可能马上就拨开原随云那一块神秘的面纱了。